杜绝“影子药师”从严把“准入关”做起

2018-06-26 11:21:41 来源:本网专稿 

□ 岁正阳

“重点检查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及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问题。加强对执业药师任职信息调查核实……”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收缴其注册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注销注册、公开曝光。

如今,执业证书越来越紧俏,由此衍生的“考证经济”格外火爆。“考证经济”不仅催生了供求两旺的“办假证”业务,也催生了异常活跃的“证件出租”产业。“挂证”成利益链,“人证分离”成行业潜规则,执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及相关行业的道德诚信,均被利益链和潜规则“绑架”,而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服务质量和公共安全。如此语境下,辽宁专项治理执业药师“挂证”乱象,一经查实,“销证”并曝光,显然是一剂监管良药。

据统计,目前我国执业药师缺口为60万~90万人,注册执业药师供不应求,客观上为虚假注册提供了土壤。《北京青年报》发表的评论表示,“挂证”药品零售企业、中介机构与持证人员,在利益驱动下各取所需,一拍即合,进一步加剧了“人证分离”乱象。药师在涉药单位成“影子药师”,不仅妨碍了专业执业药师制度的顺利实施,也影响了药品零售企业的行业信誉,更会威胁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于此,我国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2017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等领域的“挂证”问题。当时,人社部在回复网友留言时点名了药品流通行业,并认为对“挂证”产业链进行彻底清查的建议非常重要。

《广州日报》发表的评论表示,随着打击力度加大,挂证风险将越来越高。对于企业而言,招聘一个全职的执业药师容易,而一旦投机取巧选择挂靠模式,就面临可能被查处并撤销GSP证书的后果,而对个人而言,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其挂靠的企业制售假药,其面临的处罚甚至是十年不能再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所以企业、个人未来或会谨慎对待挂靠交易。

《法制日报》建议利用大数据治理挂证行为,提出只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并进行常态化认真比对,执业药师挂证人员就无处遁逃。此外,不妨将挂证人员和企业纳入征信“黑名单”,让其为挂证行为付出应有代价,从而将“人证合一”落到实处。新华网也表示,治理“挂证”乱象,“销证”仅是第一步。当务之急,是严把执业药师准入关,将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并作为必要条件,从多方面对执业药师进行跟踪管理。

作为守护人民生命安全的执业药师,是筑牢合格药品安全流通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部门必须加强对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坚决制止和打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并建立执业药师信用档案及不良行为记录,让“影子药师”在涉药单位无立身之地。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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