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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保障

—— 访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放

2018-06-07 17:02:47 来源:本网专稿 

□ 中国改革报记者 王 进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营企业如何积极适应新常态成为代表和委员们竞相热议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放,就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生存发展环境及自身转型压力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国家制定和出台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完善海外投资服务体系,让民营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全球合作,提高海外布局的效率和效益,发挥其海外投资主力军作用。”

陈放认为,民营企业通过“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可以利用国际产业链调整、国际分工重组的机遇,积极整合全球资源,这不仅是民营企业加快自身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掌控全球资源配置主动权的关键一环。

陈放坦言,近年来,民营企业在海外投资中的比重正逐步增大,投资日趋活跃。但也明显存在着政府服务体系和民营企业管理能力相对滞后、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技术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较低、缺乏国际化经营运作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以及跨国并购实施难度较大等问题。

为此,陈放建议,要完善鼓励政策。引导民营企业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发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信息和产业投资指南,促进民营企业同时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布局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有关部门应在签证便利、资金扶持、税收减免、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制定更加宽松、明确和便捷的细化措施。相关部门应完善海外投资的法律法规,降低企业面对异国的法律环境和投资规则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坚定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信心。应进一步创新财税制度和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对外投资宏观金融政策,鼓励国内银行及其境外分支机构为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便利和良好的金融服务,完善企业“走出去”的信用担保制度,进而提高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可对海外投资企业提供长期优惠贷款,为其外国银行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采取贷款、资产证券化、境内外发行股票及债券、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筹集资金。

他支招搭建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搭建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平台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有效、有力的综合服务。具体做法是,一方面要搭建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准确、全面和及时的相关信息与咨询服务,建立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服务中心,系统收集国际市场行情和各地的投资环境信息,为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活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参考,帮助民营企业进行海外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发挥对外中介服务机构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和举办项目推介会等经贸活动。

另一方面,要以政府为依托,加强重大项目跟踪,建立以行业为带动的抱团发展、集群出击机制,以资源互补化来共同争取海外巨大的市场。成立分门类的专业海外投资服务机构,整合在海外投资较为成功的企业与机构信息资源,建立海外联系桥头堡,帮助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对境外投资进行引导服务和人财物综合支撑。

还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的作用,指导成立相关商(协)会,包括在投资国建立商会等。为商会和企业人员的出访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广泛开展民间外交和商会交流,加强与驻外机构联系,拓展对外交流渠道。

陈放提出,要建设国际化人才队伍。具有全球眼光和全球经营意识、通晓专业领域中的国际“游戏规则”、熟练掌握所在国语言,能与不同文化背景者沟通融合、有较强开发国际市场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等,是民营企业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因此,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吸引具备国际化人才标准、有在跨国公司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加盟,更广泛地组织民营企业高(中)层骨干参加在国内的相关培训。建立海外留学生信息库,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让企业可以在留学生中招募到熟悉两地文化与经济的未来型人才。

“完善法律服务。政府应着力建立和完善法律咨询平台,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律智囊团,弥补中小型企业缺少法律专业人员的缺陷。帮助企业在‘走出去’之前练好内功,增强涉外法律风险的抵抗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应对国际经贸纠纷能力。”陈放表示,有关部门要为中小企业申请涉外维权资金做好服务,将中小企业参加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发生的交通费、境外生活费和律师费等列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予以补助。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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