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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布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 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

2018-05-30 17:39:36 来源:改革网 武艳杰

改革网福州5月30日讯(武艳杰)5月30日上午,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介绍福建生态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与管理措施等。公报显示,2017年,福建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持续保持全国领先。

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8%,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为98.3%、91.3%和100%。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2%,较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全省19个主要淡水湖泊水库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占89.5%。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68个县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7.9%;9个设区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6.2%,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7.2%。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24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总体处于一、二级水平,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和三级水平。

辐射环境方面。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运行核电厂、省放射性废物库及核技术利用单位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5.95%,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截至2017年年底,已有厦门、泉州两市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福州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32个县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519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获得命名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2017年福建专门出台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和《福建省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让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更加明确、考核更加科学、约束更具刚性。同时,福建持续深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和环境治理市场化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洁净蓝天工程、清新水域工程和清洁土壤工程。

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建立与中央环保督察无缝衔接的制度体系,率先建立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分阶段、分行业稳步推进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改革,完成14个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推动多部门、跨地区环境信用失信联合惩戒。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全年共上报、处理监管情况约4.3万件。落实绿色金融政策,从高污染、高耗能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贷款1100多亿元。在2017年的工作中,福建大力实施洁净蓝天工程、清新水域工程、施清洁土壤工程,为推进和落实环境治理和修复工程,全省各级财政用于节能环保方面投入达120.64亿元。

2018年全力打好污染防治7大攻坚战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彧介绍2017年,福建全省已办结的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共6569件、处罚金额2.46亿元,共办理四个配套办法和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454起,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查封扣押1618起、限产停产229起、按日计罚32起、移送行政拘留445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0起。2017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的建立,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全年共上报、处理监管情况约4.3万件。

今年省环保厅将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综合治理攻坚战等7个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全面梳理薄弱环节,逐一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通过定期会商、集中办公、联合验收等,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目前,福建省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7项,其余45项都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冲刺阶段。下一步福建省将把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形成“三合一”督察清单,持续跟踪,动态调整。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通过调度通报、公开曝光等手段,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质量。 

[责任编辑:吴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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