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新政:引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生活资助

2018-05-25 14:23:52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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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1

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开展“双城”建设

海外人才《实施意见》提出,着眼借智借力实现更大发展,深化与海内外名校名院名企合作,力争3年内与综合实力排名靠前、同全省产业发展契合的国内名校名院名企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5年内与国(境)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基本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各地和园区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平台,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现代大学城和未来科技城,构建集人才引进、干部培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为一体的全方位合作格局。

省人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深化的重点是,全面推进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双城”(现代大学城和未来科技城),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加快向四川集聚。目前,天府新区成都科学城正在加快建设,而宜宾市积极推进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建设,在一年多时间里已与11所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6个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挂牌。

亮点2

外籍人才可担任重大项目主持人

《实施意见》指出,建立高层次人才担任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制度,探索推进外国人才担任新型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相关驻外机构负责人试点。允许外国人才依托在川企事业单位,领衔实施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对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战略发展项目及引进的具有标志性的国际化合作平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省人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海外人才参与重大科研任务一视同仁,既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开放和自信,更有利于已引进人才更好地融入创新驱动发展中,对进一步聚集各方英才也将起到很好的示范激励作用。

亮点3

开辟海外引进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实施意见》指出,在川创业就业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才,以及通过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落户四川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产学研合作平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记者刘秋凤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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