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已有53家公司被摘牌,其中主动终止上市28家,强制终止上市25家
□中国改革报记者 田新元
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此前,这两只股票已连续多年亏损,并先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
将业绩连续多年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公司予以退市,是我国退市制度的主要情形之一。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多项财务退市指标,*ST吉恩和*ST昆机的退市标准均客观无误、事实清晰、依据明确。上交所表示,资本市场退市制度逐步健全,已经形成相对多元的退市指标体系和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
触及多项退市指标
2003年9月吉恩镍业的上市,曾被业内誉为中国上市公司中的镍业“第一股”,“吉恩”品牌被称为镍股“第一品牌”。可是好景不长,短暂辉煌之后,吉恩镍业开始走下坡路。
*ST吉恩退市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5月3日,因2014年、2015年连续亏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阶段,2017年5月26日,因连续3年亏损,暂停上市;第三阶段,2018年4月28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3亿元,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8亿元。
*ST昆机也是历史悠久极有故事的公司。其成立于1939年9月,由原中央机器厂发展而来,前后历经三任大股东,并且多次财务造假。
*ST昆机退市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4月1日,因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阶段,2017年5月23日,因连续3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施暂停上市。此前,公司多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且还多次提示因涉嫌财务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第三阶段,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年报显示2017年度亏损和净资产为负。证监会于2018年2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市场禁入等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虚增利润等违规情况。2018年5月15日,上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召开上市委员会审核会议。参会委员经审议后,一致表决同意*ST昆机股票终止上市。
2018年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作出了同意终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ST吉恩主要触及了净利润、净资产和审计意见等三项退市指标,*ST昆机则触及了净利润和净资产两项退市指标。
*ST昆机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年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亿元,2017年末净资产为-3822.10万元。公司在连续3年亏损后,第4个会计年度有2项指标触及了终止上市的标准。
进入退市整理期
*ST吉恩、*ST昆机不仅在退市指标上触发《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条件,就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看,其退市均属于经营不善,且同时存在重大公司治理缺陷,已无法胜任A股上市公司的身份。上交所将这一类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丧失持续造血能力的公司清出市场,有利于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利益。
两家公司股票将于5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ST吉恩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吉恩”,*ST昆机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昆机”。除特殊情况外,其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的时间为30个交易日。
经核实,*ST吉恩和*ST昆机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为沪股通标的。目前公司仍有部分沪股通投资者。*ST吉恩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渠道持有股份总数为33.50万股,*ST昆机为172.59万股。由于两家公司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但不可买入。
根据Wind系统数据,这两家公司的股东户数共有10.3万,流通盘市值合计达133亿元。
*ST吉恩退市,坑的不只是广大股民,还有当年参与定增的3家基金公司。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ST吉恩实施了60亿元的定增方案,以7.62元/股向东方基金、长安基金和兴业基金锁价发行7.87亿股,共计融资60亿元,锁定期3年,到期日是2017年9月22日。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其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须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且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ST吉恩和*ST昆机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届满30个交易日后,上交所在5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被摘牌后,其股份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东可以在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逐步实现退市常态化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历经多年探索和改革,资本市场退市制度逐步健全,已经形成相对多元的退市指标体系和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逐步实现了退市的“常态化、法治化、市场化”。
截至目前,上交所已有53家公司被摘牌,其中主动终止上市28家,强制终止上市25家。从长航油运到博元投资,再到*ST吉恩、*ST昆机双双退市,历经多年探索和改革,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逐步健全。
2012年版本的退市制度发布后,首家退市公司长航油运打破了“央企无退市”的惯例,一度引发市场热议。2014年又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出炉,主要创新有:新增“主动退市”情形,确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2015年,曾在上交所上市的中国二重成为首例主动退市案例。因2011年~2013年连续3年亏损,*ST二重股票于2014年5月26日暂停上市。2015年1月,公司预告2014年度继续亏损,退市已不可避免。上市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是正常的市场现象,主动退市更是境外成熟证券市场中公司退市的主要形式。
2016年,博元投资退市,宣告重大违法退市案例落地。2015年3月26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作出了同意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根据该审核意见,上交所决定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纵观上述案例,退市制度运行平稳有序,标准客观清晰,程序具体明确。此番上交所对*ST吉恩、*ST昆机两家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也是退市制度常态化实施的体现。
投资者对退市工作也有了理性认识和稳定预期。绝大多数谨慎的投资者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即不再参与交易。对于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在交易所强化风险揭示针对性和频度的努力下,其风险管理、风险自担的意识也明显增强。分析人士表示,各方市场参与主体对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加大退市力度有了比较一致的共识,退市工作也已逐步实现了常态化、法治化和市场化。
上交所表示,今年3月份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后续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将适时对外发布。上交所将切实担起退市决策主体责任,按照从严原则,明确预期,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