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2018-05-14 11:50:06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记者黄殿晶 通讯员王丽丽)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广东省江门市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成为落实该项重大政策措施中广东唯一获得表彰的地级市。

《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24组,其中江门市所在的组是排位第一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地)、县(市、区)。该组共有20个市(地)、县(市、区)入选,其中广东省仅有江门市入选。具体奖励支持措施是:2018年对上述市(地)、县(市、区)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

据了解,近两年来,江门市以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4万户。该市目前正在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力争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取得率先突破。同时,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压减审批事项和环节,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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