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平台支撑 打造“信用滨州”

2018-04-10 15:44:42 来源:本网专稿 

——访山东省滨州市发改委主任吕迎春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岁正阳

在奔腾不息的黄河岸边,有一条连接苏、鲁、京、津的重要通道——山东滨州。作为黄河文化和齐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的信义精神早已渗透到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源源不断地为这粮丰林茂的“北国江南”注入新的活力。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滨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滨州市全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打造‘信用滨州’名片。”日前,山东省滨州市发改委主任吕迎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健全机制

“四位一体”格局基本形成

记者:滨州市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始终不断创新思路,提升城市信用内涵,到目前为止,具体进展如何?

吕迎春:滨州市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滨州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力推进工作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编制专项规划、出台文件制度、开展督导考核等一系列举措,保障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滨州市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法规、健全标准,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健全社会信用标准体系,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同时,各级政府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在编制发展规划、健全法规标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目前,已形成由滨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挂帅,两部门总牵头,41个市直部门配合,各县区分头实施的“四位一体”信用建设工作新局面。

在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方面,与滨州市法院、滨州市安监局、滨州市环保局等10个部门开展信用联合奖惩,转发了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海关失信企业、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等多个联合惩戒备忘录,起草了滨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山东省率先完成政府机构失信治理“清零”任务,提前完成金融领域失信治理核查任务。

在推进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方面,对“2016年度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及“省委组织部直接联系的备选单位名单”涉及企业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加强事前监督。同时重视信用修复,协助滨州市12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组织企业法人参加诚信教育专题培训,为企业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了支持和帮助。在全市形成了“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氛围。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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