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李兴文
3月13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分别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从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据了解,这次发布的《清单》包括“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江西省国税推出“最多跑一次”有5大类94个事项、“一次不跑”有4大类14个事项;江西省地税推出“最多跑一次”有5大类76个事项、“一次不跑”有3大类40个事项;《清单》中涵盖了包括报告类、申报类、发票类、备案类、证明类等涉税事项。
目前还有部分涉及需要跨部门完成或者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办理的涉税事项没有列入《清单》,对于这些事项,江西省国税局和江西省地税局将通过进一步拓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以及采取邮寄配送、上门办税、与外部门合作等办法,最大程度地纳入改革范围,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