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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09:24:53 来源:本网专稿 

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

沈春耀说,宪法修正案在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性,即党的领导体现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一表述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时代性,所以这次修改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规定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强、深化和拓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沈春耀说。

沈春耀还说,宪法修正案对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修改完善是健全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这种修改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国家的领导体制,也有利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重要任务

宪法修正案通过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

郑淑娜说,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目标就是要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基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设立监察委员会。设立监察委员会涉及国家机构职权的重大调整和完善,所以需要做好顶层设计,这个顶层设计就是要在宪法中作出规定。

她说,21条的宪法修正案中,有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在国家机构这一章中专门增加了监察委员会这一节。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及其工作原则、领导体制,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作出了规定。

“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规定,为设立监察委员会并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郑淑娜说。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具有重要意义

沈春耀介绍说,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中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在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过程中,得到了很多代表积极响应,大家觉得这个举措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利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

他说,把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这个层面上首次出现“宪法”二字,是加强全国人大宪法方面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

沈春耀说,我们建立了一整套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很重要的一个功能是要推动宪法实施。宪法方面工作还包括宪法监督、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配合宪法宣传等。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了新要求,有关宪法方面的工作将会得到加强和提升。

宪法宣誓制度入宪是对这一制度的加强和提升

沈春耀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作出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两年多来,全国各级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依法进行宪法宣誓,2016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迄今已举行了12次45人次的宪法宣誓。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沈春耀说,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宣誓制度,此次在宪法中把这个制度确定下来,是对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在谈到地方立法权问题时,郑淑娜说,为保障法治统一,立法法中规定了设区的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省的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性法规要经过省一级的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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