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或成慈善组织安身立命之本

2018-03-06 20:24:38 来源:本网专稿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出台至今,已经有一年半了。这部法律出台之后,业内人士认为慈善法治的春天来了,但是热度退了之后,作为法律人感觉到这部法律对这个行业的影响还不够深刻。本人现在担任30多家慈善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法律顾问,从事大量的工作都是普法,很多基本法律大家都不理解,很多慈善组织认为《慈善法》出台与自身没有关系。

从事社会组织工作,需要极强的公信力,但是不少社会组织缺少一颗敬畏之心。无论是受助人、慈善组织,还是捐赠人,如果实施慈善行为过程中,任何一方、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失信的行为,都会对这个行业造成损失。因此,信任、信用对于慈善组织来说至关重要。

从法律角度来讲,慈善带有道德属性,即使很小一个错误,都会被放大,因而对慈善组织的要求也相对高。慈善组织对法律敬畏,就要做到信息公开,如果做不到信息公开,将会影响信用,进而影响其筹款能力和声誉。慈善行业如何让公众建立信心,树立更好的公信力?无论个人,还是慈善组织,更应该借助《备忘录》的出台来重新审视自己。

本人认为《备忘录》的出台是一个里程碑的事件,40个部门参与,把慈善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中来,所以,意义非常重大。无论是激励和惩戒,《备忘录》措施之多、力度之大、影响之广,可以说打出了慈善法治发展的重拳,完成了和《慈善法》的衔接。过去民政部门仅仅对《慈善法》进行行政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只能进行行政执法,对于捐赠人、受益人的失信行为没有直接的惩戒手段,现在40个部门签订《备忘录》让行政监管升级到协同共治、社会监督的高度。所以,从《慈善法》强调透明到《备忘录》约束诚信度,可以说慈善行业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升级。《备忘录》的实施加大了捐赠人、受益人的违法成本,可以说慈善将不再是带有道德水平的尚方宝剑,也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挡箭牌,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免罪金牌。

信用建设将成为慈善组织安身立命之本。随着信用《备忘录》的出台,慈善组织如何加强自己的信用管理,依法行善,规范治善,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自己的理事会、监事会等,做到公开透明。《备忘录》正是给慈善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信用道德的土壤增加了一个很有效的添加剂。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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