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诚信基因 打造“信用南通”

2018-02-27 10:56:55 来源:本网专稿 

——访江苏省南通市经信委信用办副主任陆蔡捷


□ 中国改革报记者 岁正阳

“日于斯初升,江于斯入海,海于斯分界。”江苏南通,这座由江潮海浪孕育而生的城市,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创造了盛极一时的近代文明。近年来,南通不仅书写着现代文明的华彩篇章,也把信用作为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抓手,在城市品格和公众素养中融入诚信基因,构建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特色化营商环境,使“信用南通”成为靓丽的城市名片。

“南通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和江苏省信用办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全市上下实施‘诚信南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着力打造‘内诚于心、外信于人’的‘诚信之城’,营造了全社会‘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认可的良好工作格局。”日前,江苏省南通市经信委信用办副主任陆蔡捷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表示。

强化保障

打造“信用南通”品牌

记者:近年来,南通市信用建设工作成效日渐显现,具体是如何推进的?

陆蔡捷:南通市从2008年成立领导小组开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2013年、2015年两次调整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由南通市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50家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相继成立信用办(科),均有承担相应工作的部门,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在工作推进方面,南通市做到长期有建设规划,中期有行动计划,年度有工作要点;在年度工作上,做到年初任务有分解、季度工作有通报、岁末绩效有考核,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压实责任。

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和体制机制,着力放大“信用南通”建设品牌和特色。发挥政务诚信导向作用,当好各类社会主体诚信“风向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双公示”常态化、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生产、经营、流通等领域实行全程信用监管,让诚信成为南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健全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与行政许可、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改善公共服务环境、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把诚信建设贯穿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中,加大餐饮服务示范街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快递信用优秀企业等创建力度,营造全社会守信誉、讲信用的良好氛围;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系统等领域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行“阳光审判”“阳光办案”“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注重联动

加强行业监管创新

记者:南通市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整体联动,有重点、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些工作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陆蔡捷:南通市环保、建设、交通、物价、国税、地税、司法、海关、食药监、港口、邮管、电力等20多个部门和单位先后出台了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强化了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监督,全面拓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环保信用体系南通模式”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活动中被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最佳事例”,并入选江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的“江苏基层改革探索100例”。利用项目审批负面清单豁免、差别化信贷利率、差别化监管频次等手段,在食品安全、减排降污、绿色发展等领域推行企业信用评级。截止到2017年11月,已对2980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等级评定,联动实施绿色信贷、差别水价、差别电价。

同时,南通市出台一系列制度政策为行业监管保驾护航,主要有国家、省文件贯彻落实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推进、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产品运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南通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制定实施《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等12个政策性文件,20多个市级部门出台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涵盖涉诉企业商事信用评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服务等领域。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大联合奖惩力度。健全信用建设考核机制,把诚信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标准和测评体系,以考核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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