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分析会

2018-02-25 09:29:48 来源:本网专稿 陈镇

‍改革网讯(陈镇)2月22日,春节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分析会。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各部门负责同志、正处级干部、三级高级法官齐聚一堂,用一天时间共同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态势,谋划落实新一年工作,并分层签订了新一年度责任状。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分析研判,全面准确把握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站位,真抓实干,善作善成,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吴偕林强调,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也是第一职责,队伍建设是执法办案的政治保证,也是组织保证。全省法院要增强抓好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发展”。福建高院要坚持“高”字当头,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形成标杆。要强化先飞意识,突出领飞效应。新时代法院工作处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工作奋进如潮涌,一篙松劲退千寻。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弱鸟要先飞,强鸟更不能停飞。福建高院要立足高起点、高站位,增强先飞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既抓好自身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又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在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突出领飞的效应,强化领飞的能力,当好全省法院的“领头雁”。要强化合唱意识,突出主体主责。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是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整体工作,福建高院要“领唱”,各部门要“主唱”,从而形成全院和全省法院的“大合唱”。要注重突出各部门主体主责,分级分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和各审判团队成员既要落实主体主责又要加强协同协作,每个部门既要履行好本职又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局的事。要强化目标意识,突出精耕细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精深办案。要积极回应人民多元司法需求、司法改革创新需求、法院干警工作需求,增强诉讼服务、综合服务的精准性;要强化通过管理出效益保质量,把每一项管理工作做到精细化,做到极致;要既能办大要案又不放松小微案,确保大案不出错、小案也不出错,既要把个案办好也要把类案总结好。

吴偕林要求,全省法院要强化改革意识,突出效能效应。深入总结、固化和提升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同时深入推进配套改革,通过认识上、目标上、举措上的高站位,全面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真正调动全员改革积极性,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导向性、科学性,实现改革整体效能,发挥改革最大效应。要强化统筹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动全局。质效工作方面,要做到抓两端促提升,抓均衡促减压,抓管理促统一,抓执行惠民生;司法为民方面,要突出强化调研,把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需求上的痛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服务大局方面,要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生态司法,加强涉台审判;司法配套改革方面,要以法官为重点主体,权力运行为重点对象,人员合理配置与有效保障落地为重点内容;队伍建设方面,要重点抓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人才培养和责任落实。要强化融合意识,突出引领推进。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司法特性,结合省院实际,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与服务保障工作、审判执行工作与队伍建设工作、司法工作与科技应用工作、审判监督与廉政监督的有机融合,突出政治引领、典型引领、科技引领,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政治保证、组织保证、科技保证。尤其要牢固树立用户思维、互联网思维、集成思维,突出信息化的管用、好用、会用、喜用,为执法办案工作减压、减负、减耗,深化司法质量变革、司法效率变革、司法动力变革,以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和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不断把新时代法院工作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武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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