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7年114个民生项目全面完成

2018-01-29 08:55:01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记者何广丙报道)1月26日,记者从眉山市2017年十大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一年,眉山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第一追求,突出“基本民生、底线民生、品质民生”,将全部新增财力和八成以上财政性支出用于民生改善,努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扎扎实实解民忧、纾民困,让全市350万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2017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114个项目和20件民生大事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累计筹集拨付资金153.29亿元,占计划安排资金150亿元的102.19%,较2016年的133.93亿元增加19.36亿元,增幅达14.46%。

一年来,眉山市荣获了多项国家、省荣誉称号。被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市、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群众体育工作获国家体育总局表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获得全省第六次孕前优生项目临床检验室间质评活动通报表扬,成功创建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

一年来,该市多项工作经验全国、全省推广。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经验获李克强总理肯定性批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被央视《新闻联播》栏目报道,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新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彭山区 “四步流转、三方受益”土地流转改革经验写进全国首批农村改革案例,东坡区、仁寿县创新现代农业开发助推乡村振兴相关做法被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丹棱县在全国农村厕所污水治理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年来,多个国家、省改革试点落户眉山。成功争取国家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试点市、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市、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城市、全国公交都市建设创建城市、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水平型试点市,洪雅县成为全省唯一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县,市福利院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由民政部试点单位升级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共管理类试点单位。

坚持把弱有所扶作为民生之本,让贫困群众走向“小康路”

强力推进“1593”脱贫攻坚,完成19949名贫困人口、30个市定贫困村达标退出,全市建档立卡的10.94万人、316个贫困村整体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到480元/月、285元/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3705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做到应保尽保,代缴贫困人员基本医保个人缴费161904人,报销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22943.42万元;对残疾人群实施“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实现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32885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5685人,为4695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23471人次、3673.65万元;救助贫困母亲1563人、困难职工7950人、孤儿343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10355人。

坚持把劳有所得作为民富之源,扶人民群众迈向“致富路”

大力实施“22345”创新创业攻坚,深化全民创业就业行动,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群众致富。全市新登记小微企业5065户,新培育个体工商户28411户、三产经营从业者26375人、现代农业业主1320户,城镇新增就业3.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4%,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1%;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园孵化能力,全年新吸纳孵化项目51个(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47万元,帮助2335名大学生、6245名返乡创业者实现创业创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130元,比2016年的28691元增加2439元,增长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203元,比2016年的13935元增加1268元,增长9.1%。

坚持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作为民生之基,助教育事业驶向“快车道”

大力推进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苏辙中学、岷东中学、全民健身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市体育中心项目和13个教育体育PPP项目全部完成选址定点,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1所,新建、改扩建校舍6.2万平方米,完成教育基础设施投入1.4亿元;实现教育资助体系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资助资金累计达2.7亿元,惠及学生26万人;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2017年本科上线8120人,录取率位列全省前列;校地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与香港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知名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市高校总数达9所,位居全省前三,在眉高校生达5.6万余人。

坚持把病有所依作为民生之急,为人民群众撑起“关爱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一二档缴费参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比2016年上调5%,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50元,91154名参保人员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孕妇住院分娩按普通住院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市、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财政补偿资金2154.99万元,减轻群众就医负担1.2亿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7.54%,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3.5%,免费治疗4719名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患者;不断夯实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市儿童福利院完成主体建设,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正加快推进,改扩建乡镇卫生院5个,新增医疗卫生机构面积15万平方米。

坚持把老有所养作为民生之依,让广大群众服下“定心丸”

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市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9个,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17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300张,全市养老床位数达2.45万张,为81530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覆盖范围,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00.73万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数29.1万人、参保率全省第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77元,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7200元/年、600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000元/年、4800元/年,全市建成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5个,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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