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国家对信用示范城市有哪些更高的要求?
陈洪宛:在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聚焦四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领域关键人群,探索推进信用建设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手段。
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方面,要紧紧抓住联合奖惩这个“牛鼻子”,落实好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联合奖惩的制度文件和合作备忘录,建立完善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认定并发布红黑名单,丰富联合奖惩措施,下决心、下大力气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和成效反馈机制。
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要率先完成所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存量代码转换和证照换发工作,完成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同时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代码回传字段,进一步降低重错码率。
在信用信息采集归集方面,要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主动采集并动态完善诚信记录,要在机制化采集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托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主动采集更多信用信息,引导信息主体自主填报丰富信用信息。
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已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的清洗整理、多维分析、深度加工和广泛应用,深挖数据价值,切实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在“放管服”改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行业监管中的支撑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和优化城市信用门户网站功能,加强网站宣传推广,提升网站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双公示”)方面,要梳理完善“双公示”信息目录,进一步提高“双公示”信息上报质量,规范“双公示”信息发布和下撤机制,注重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在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方面,要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提高信息准确性,促进信息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在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方面,通过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诚信建设和监管等方式,为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创造条件。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对示范城市进行总结提升和跟踪考察,对创建城市加强督促指导和调研评估,同时鼓励更多城市参与示范创建,进一步提升全国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来源:新华信用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