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0年将基本完成美丽乡村建设

2018-01-14 21:30:25 来源:本网专稿 

三年分三个阶段依次推进,加快实现农村环境整治以点为基、串点成线、连线成面,使一个个“盆景”连成一道道“风景”,形成一片片“风光”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近日,北京市《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标志着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正式启动。1月10日,北京市委农工委副书记苏卫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把三年的时间划分为三个阶段分批次推进,加快实现农村环境整治以点为基、串点成线、连线成面,使一个个“盆景”连成一道道“风景”,形成一片片“风光”,在2020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北京市所有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为美丽北京增光添彩。

《实施意见》明确,北京市未来三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将按三步走路径重点完成五方面任务。

三步走路径:第一步,全面开展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完成郊区主要道路沿线、旅游区及重点场所周边1000个左右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重点是布好点、划好线,探索总结出好的方式方法,为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打牢基础。第二步,再完成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建设任务。通过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工作由点、线向周边有序纵深推进,逐渐形成面上辐射、接连成片。第三步,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村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五方面任务:一是编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二是治环境。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村庄绿化美化、产业绿色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公共厕所基本达到等级标准。三是强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品质。在2018年年内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服务圈全覆盖。四是重治理。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促进乡风文明。五是建机制。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管护、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精细化管理。

苏卫东表示,将切实完成好规划编制、环境整治、污水和饮用水建设、道路建设、乡村绿化、煤改清洁能源、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长效保护机制等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确保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北京市所有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全面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全面增加农民收入、全面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提升农村精细化管理水平。

据悉,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已具体落实三项机制建设:健全“统筹联动”机制,形成建设合力,已明确责任、进度、奖惩;健全“因地制宜”机制,坚持分类推进;健全“农民主体”机制,确保农民受益。“各部门将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发挥农民主体积极性。”苏卫东说。

[责任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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