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岁末年初保险促销乱象,保监会警示

购买“开门红” 小心这些“坑”(政策解读·聚焦)

2018-01-08 11:05:25 来源:人民日报 

有销售人员夸大宣传,把历史较高收益率说成保底收益

2017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保监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销售乱象、渠道乱象、产品乱象和非法经营成整治重点。

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这几类问题: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误导保险消费者,以及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消极处理、拖延推诿等问题。

1月3日,针对开门红期间险企竞争激烈、保险代理人误导行为增多,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发布消费警示:谨防开门红保险销售风险。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各种名目吊足胃口,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

“为获公司高额奖励,有的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夸大宣传,把该公司历史较高的收益率,说成保单的保底收益。”该负责人提醒,分红险未来红利水平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红利不仅不确定,还有可能亏本;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也是不确定的。

此外,万能险、分红险在理赔时不像其他险种直接理赔保险金,而是按账户现金价值或直接返还所缴保费来赔付。“总之,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落在合同上的承诺,都不算数。”这位负责人说。

强化消费者信息安全管理,不能保单到期就撒手不管

各公司对开门红的重视程度,业内人士用“打鸡血”形容。某寿险公司产品和销售举措宣导幻灯片有70多页,对代理人进行集中高强度培训。

朱铭来认为,开门红产品大多承诺较高收益,保险公司投资面临较大压力,“新年伊始快速抢占市场,这并不利于保险公司稳健发展。如今,保险业倡导保险姓保、回归保障,还是要把目光锁定在发展长期期缴业务上,稳健经营,更不能故意指示或纵容基层网点和代理人误导消费者。”

比如,近日福建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显示: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介绍年金保险产品时混淆保险与银行存款概念,虚假宣称限人、限时、限额;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等。

“我有一款新华人寿长期寿险刚到期,就有代理人来电,说是要补偿给我一大笔红利,但需要转成其他类险种。说得太玄乎,没敢投。”有消费者反映,开门红期间,有代理人游说客户“转投”。

“这是明显的骗局。”保监会消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非正常退保会让消费者直接蒙受资金损失,而所谓的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投资风险巨大。如遇可疑邀约,消费者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人员身份、查产品真伪;一旦遭遇退保理财骗局,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过,这些骗局频频发生,说明投保者的个人信息被保险机构泄露出去了。”朱铭来建议,保险机构要强化消费者信息安全管理,不能保单到期了就撒手不管;监管部门要细化规定、严罚重罚,强化保险机构对消费者信息安全的保护责任。

《人民日报 》(2018年01月08日02版)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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