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现污泥焚烧发电商业化运营

2017-12-15 14:17:11 来源:本网专稿 

由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热电联产燃煤背压机组实现燃煤耦合污泥发电,年发电量1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16万吨,减少SO2排放量889吨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南

作为具有一定热值的生物质,又黑又臭的污泥今后可以用来发电啦,有望解决污泥围城等社会治理难题。

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和垃圾、污泥产生量大、土地利用较困难或空间有限,以填埋处置为主的地区,优先选取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发电技改项目。

“我们生活的城市每天都会产生一些工业及市政污泥,特别是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后,会产生大量污泥。这些污泥处置不当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吴喜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福建省福州、厦门作为国家明确要求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发电技改项目的重点城市,目前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能力严重不足,应严防污泥中含有的寄生虫、病原体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区域环境造成威胁。

吴喜达透露,为促进煤电低碳清洁发展,兜底消纳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燃煤耦合污泥发电试点工作目前已在福建启动,将对推动社会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产生积极意义。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发改委批复的福州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项目系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热电联产燃煤背压机组。其中,一期项目占地面积120亩,投资约5.2亿元,已于2016年12月份投产,实现了对元洪投资区自备燃煤锅炉的完全替代,可为元洪投资区内用热单位每年提供120万吨蒸汽,年发电量1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准煤1.16万吨,减少SO2排放量889吨,减少NOX排放量1740吨,减少烟尘排放量193吨,产值可达2.5亿元。

据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严勇介绍,福州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项目替代了区内所有的小锅炉,将低能耗、高质量的蒸汽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各用汽企业,解决了众多小锅炉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等问题。同时,他们还接受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耦合掺烧其下属洋里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泥,优化了资源配置。

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李良认为,污泥虽然属于污水处理后的有害废弃物,但具有一定热值,可以利用污泥的能量进行发电、供热。与填埋等污泥处置方法比较,焚烧可大大减少污泥的体积和重量,处理速度快,不需长期储存,最终需要处理的残留物量很少,并可作为建筑的辅助材料。

李良说,近年来国内外已有许多地区利用焚烧方法处置污泥,燃煤耦合污泥发电已成为趋势。在日本,污泥焚烧处理比例已高达55%;目前,在我国江苏苏州、常州、南通,浙江宁波,广东东莞、深圳等地已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用于焚烧,并有相关电厂与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泥配套处理。

李良表示,在福州、厦门等试点地区,优先选取热电厂协同焚烧处置污泥,可降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投资。同时,利用热电厂丰富的电力、锅炉、尾气处理系统、蒸汽和烟气资源,又可节省运行成本。而对于热电厂来讲,可最大限度利用污泥作为辅助燃料,最终将污泥无害化处置,为当地的环保事业建设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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