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福州12月13讯(武艳杰)12月13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一带一路”司法保障研讨会。会议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特点,从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等方面开展研讨。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全面认识和领会“一带一路”的内涵要求,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要进一步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推动打造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进一步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建功立业。
据了解,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是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设重点项目。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涉外、涉台、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24680件。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保障“一带一路”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审结一批典型案例和国际商事仲裁经典案例。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厦门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自贸审判庭,厦门湖里法院、福州马尾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设立自贸区法庭,福州中院设立全国首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首个自贸片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九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承办“2016年中英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论坛”。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福建省相关部门、行业和部分高校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干警代表,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法院分管院领导,部分论文作者代表等参加会议并进行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