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部署农业节水示范工作

2017-12-04 21:15:00 来源:本网专稿 

示范期3年,完成八项综改任务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袁琳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选取不同区域、不同资源环境禀赋、不同工程设施和管理条件的大中型灌区开展农业节水综合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农业节水工作,加快补齐农业节水短板。

《意见》指出,示范范围为《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内有工程改造建设任务、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灌区,示范期3年。目标是到2020年,示范灌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种植结构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更加优化,各类工程和管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各种节水技术不断普及推广,用水效率效益得到提升,争取率先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国家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

据了解,我国目前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的大中型灌区456处,用水量约占全国农业用水总量的1/3,用水总量大,节水任务重。今年4月,《方案》的印发,对“十三五”期间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设施配套改造、量测水设施建设、灌区管理体制和水权水价改革等作出了全面安排,计划到2020年“完成434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结合《方案》实施,此次《意见》提出了八项重点任务:实行源头管控,探索进一步健全农业水权分配制度;推动水权流转,探索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灌区节水市场;强化利益调节,探索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夯实工程基础,探索进一步加快完善农业节水设施体系;推广适应种植,探索进一步优化农业用水结构;拓宽资金来源,探索进一步完善农业节水投入机制;坚持市场导向,探索进一步大力发展新型农业节水主体;理顺体制机制,探索进一步保障工程持续良性运行。

同时,《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探索通过水权交易、灌区改造新增耕地指标交易等方式筹集灌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行农业节水合同管理,引入社会资本,募集先进技术,推行节水服务商模式。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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