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法保障“舌尖安全”“外卖”实名违者严惩

2017-11-29 16:27:28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郑州11月29日电 (戚艺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11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保障“舌尖安全”。

“许可管理”改为“登记管理”受关注。此次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规定,对小作坊和小经营店实行登记管理。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实行登记管理体现了“宽进严管”的制度设计。也就是说,事前进入的门槛比较低,事中事后的监管比较严,既体现了严格管理,又有利于放开搞活。“登记备案从业‘宽进’,更接河南地气。”

“三小行业”事关民生,消费群体广泛,就业人员众多。河南该如何给与支持?对此,《条例(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减免场地租金、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创建知名品牌;鼓励建设改造适宜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鼓励建设特色食品街。

小作坊产品将告别“三无”包装,食品须有“身份信息”。根据规定,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标签,并标注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登记证编号等基本信息。此外,对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也有明确规定,要求这类产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相关信息。

网购“三小”食品也有保障,食品“外卖”实名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订餐成为时尚,如何让百姓吃得放心?《条例(草案)》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并查验其登记证或者备案卡。

根据规定,一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划定红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条例(草案)》针对性质较为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进行十万元处罚。此外,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一年内两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其业主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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