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11月20日讯(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南)11月14日,记者在福建省漳平市官田乡梅营村的一处小山沟里看到,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胡乱堆放,在茂林修竹旁随意焚烧。
据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介绍,11月6日,有当地居民向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反映这小山沟里都是生活垃圾,该负责人表示已告知官田乡督察处理。让居民们没想到的是,竟是以露天焚烧的形式就地“处理”了。
一居民告诉记者,村民们把垃圾扔进垃圾桶,村干部便将垃圾桶里的生活垃圾倾倒在山沟里,全然不顾附近还有好几户人家和小溪。这样做不仅影响空气质量,也影响了当地的水质,这里的小溪水最终汇入九龙江北溪。
据了解,九龙江是福建六大流域之一,是上千万福建省人的母亲河,漳平市位于九龙江源头,保护和改善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是福建水环境保护的重点。
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57号)等文件,以及福建省龙岩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由市住建局和县(市、区)住建局作为运营监管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全市农村已建成及今后新建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就此类涉及民生的问题,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相关人员电话联系了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已经用土把生活垃圾全部填掉了。
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是一项德政工程。将生活垃圾就地焚烧掩埋,此举是否妥当呢?福建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相关专家表示,焚烧垃圾会致使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超标,加重雾霾的程度,露天焚烧垃圾产生的二恶英,具有强致癌性、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为一级致癌物,如果长期吸入,很可能致病。
如何妥善解决漳平市存在的农村生活垃圾等问题,并落实责任到人,让监管举措不再形同虚设,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