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公共文化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何改革,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如何简政放权——

法人治理,让文化服务更精准

2017-11-10 09:40:00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郑海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简政放权、调动社会资源、优化服务为目标,我国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群众提供了更多精准服务。

亟须打破“大锅饭”“等靠要”

广东顺德市民吴桃很喜欢看演出。前几天,她购买了即将来顺德演出的中央芭蕾舞团《舞姬》的门票,“在家门口就可以看到殿堂级的艺术表演,感觉真好。”几年前,吴桃会为了看一场演出,专门开车去广州、深圳,演出结束再开车回来。最近这几年,“候鸟式”的观演方式越来越少。

变化发端于2012年9月,实行理事会制度的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成立,整合了区文化馆、演艺中心等机构的职能。改革前,演艺中心年平均演出40多场次,去年达到240场次;还引进了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歌舞团、中央芭蕾舞团等一批高档次团体演出……“管理体制的改革,让公共文化服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广东佛山顺德区文体局副局长罗远光有感而发。

改革前,“在相对固化的传统事业单位运行机制下,人员‘吃大锅饭’和‘等靠要’的现象严重,大家做与不做一个样,死气沉沉。还存在论资排辈的情况,真正有能力的人士没有开展工作的积极性。”罗远光回忆。

内部管理活力不强,群众怎么能获得高效服务?“现如今,广大群众不再满足于低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而向往着更高质量。那么,坚持问题导向,改革体制机制,就成了摆在我们眼前的课题。”浙江温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剑谨谈道。

全国来看,行政依附性强、效率低下、监督缺位等诸多问题在公共文化机构中十分普遍,导致服务效能低下、供需对接不精准。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宏存表示,“理事会建设重新界定政府与公共文化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能在放权与赋权中提高公共文化机构运作活力,更好地为社会供给供需对接的公共产品。”

实际上,广东顺德5年前已经开始法人治理结构改革。2014年,文化部颁布了《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方案》,并在全国遴选了温州市图书馆等10家公共文化机构作为国家级试点,各省也确定了60多家省级试点。近日,中宣部、文化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推动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后,顺德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由来自政府、文艺界和社会其他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理事,政府工作人员占比不得超过1/3,理事长由社会人士担任。管理上参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理事会全面负责中心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运作。温州市图书馆则向社会公开招募理事,最大限度吸引各阶层社会代表加入理事队伍,第一届理事会成员13名,来自文化教育界、工商企业界等的代表达到10名,温州总商会副会长李国胜被选举为首届理事长。馆长胡海荣表示,“这确保了理事会成员结构的多元性、身份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参与性。”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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