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应否向社会免费开放?网民对此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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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二审稿。二审稿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引发网民热议。
@华中师范大学刘浩田: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鼓励学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对外开放,可谓以法促文明的有益尝试。
@北青网:将封闭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内的单位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是对图书知识共享的延续、拓展和深化。这样做实现了更大范围的共享利用,是对许多拥有藏书优势和特色的内部图书馆的作用价值的再放大。
@媒体人梅子缙:现在的在校大学生除了上课时间以外几乎都在图书馆,为了占位子排长队的情况非常普遍。向社会开放以后,这块的管理怎么办?怎么约束社会公众按时还书?
@王明雯委员:开放高校图书馆的立法初衷是好的,导向也是对的,但如果写进法条中,还要斟酌如何写得更加妥当,建议只是明确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应当向社会开放。
@李连宁委员:学校等专业图书馆对社会公众开放也要考虑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开放时间、开放方式上从实际出发作出一些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