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事权承接顺畅 发展活力增强

2017-10-24 17:19:21 来源: 

本报记者 邱华明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这是深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目前,深圳正在全面实施“东进战略”,赋予坪山携手周边地区共同建设深圳东部中心的使命,支持坪山打造国家级高新区,形成“西有南山,东有坪山”的创新格局。

  “强区放权”改革是坪山区全面落实东进战略、全力打造深圳东部中心的重要契机。为做好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该区从机构编制资源倾斜、重点领域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制定等方面入手,精准发力,保障事权能够“接得稳、管得住、用得好”。

目前,坪山区承接市政府下放的事项共96项,其中已发文下放82项、待发文下放14项,明确由区发改局、区城市更新局等15个单位进行承接。从承接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承接比较顺畅,交接基本到位,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专项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的原则,坪山成立区城市更新局、区交通轨道办等2个区直属事业单位和区国有土地监管中心、区治水提质办公室等2个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升格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并通过区内调剂编制的方式,增加事权承接单位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共54名,保障下放事权的顺利承接。

坪山还注意抓好方案顶层设计,“一局一策”保障改革推进。区编办制定了《坪山区承接“强区放权”改革下放事权工作方案》,从顶层设计上对各部门制定承接“强区放权”实施方案进行统筹指导。截至目前,共有7个承接单位制定或起草了12个事权承接配套政策,执行效果良好。比如,区城市更新局起草了《坪山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坪山区城市更新优先推进清单及负面管理清单》;区经促局制定了《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等。

在改革工作前期阶段,坪山区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罗湖、宝安等地学习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区编办会同各承接部门以区政府名义邀请市编办、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局等部门领导到该区进行“强区放权”改革的专题培训,有效地解决了改革承接部门和工作人员业务不熟、专业能力不足、经验缺乏等问题。

  为抓好人才引进,保障事权顺利承接,坪山区通过全国选调、公开招考、博士引进等方式,共引进人才226名,安排到政府投资、规划国土、城市更新、水务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承接单位,加强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力量。

  事权下放后,承接单位权责统一,提高了工作效能,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区放权”改革中,坪山重点产业项目调整为由区政府组织遴选,并组织用地出让工作。目前,该区已遴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包括沃特玛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项目、海王全药网医药物流采购中心项目等,项目落地达产后,预计可形成1000亿元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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