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新一轮振兴发展攻坚战

2017-09-28 15:35:10 来源:本网专稿 

沈阳市出台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政策文件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本网记者 王也

张向阳

日前,记者从沈阳市召开的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了解到,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沈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出台了8个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文件,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以正确选人用人为导向,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的热情与活力

在出台的《关于坚持和贯彻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九重用”原则: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执行重大任务、关键时刻表现等方面考核评价干部德才素质,注重选拔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干部。“九不用”,对照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从严治庸治懒,加大对“为官不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对严重缺乏担当、敷衍塞责、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干部,坚持“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通过“五看”“五抓”,确保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即:看政治表现、看考核结果、看工作实效、看社会影响、看群众公认,抓好信息收集、抓好调查核实、抓好分析研判、抓好程序履行、抓好跟踪管理。

构筑鼓励干部担当负责的体制机制“防护墙”。发布了《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从体制机制入手,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放下包袱、打消顾虑,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一是加强正向激励。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明确了鼓励、表彰、提拔的8种情形,各级党组织要公平对待、公道评价、公正使用。二是明确容错免责情形。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干部出现失误或错误的12种情形,党组织应在职权范围内及时主动为干部担当,可依据有关规定容错免责或减责。三是严惩诽谤诬告行为。经依法依规快速核查,确属诽谤、诬告陷害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四是加大澄清关怀力度。尊重保护干部权利,对经组织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可以在单位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6种事项中不受影响,及时消除负面舆论的影响,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切实为干部减压减负,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想敢干的干部“兜底”。出台了《沈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况,鼓励党员干部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争当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标兵。在容错方面,可免予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有7种: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符合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精神的;经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有相关证实材料的;没有为个人和部门谋取私利的;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当事人一贯表现良好的。在纠错方面,主要规定了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失误或错误,同级党组织应采取约谈等方式,指出错误和问题所在,帮助分析原因,并督促落实整改。对同一类问题重复出现或同一行业、领域集中出现的易错情形,找出易错风险点和问题症结并警示提醒,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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