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控辩平衡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相统一

2017-09-25 15:34:13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广州法院探索“三项规程”推进刑案庭审实质化控辩平衡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相统一

“现在开庭。庭前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谭某非法持有毒品案,因被告人称曾被刑讯逼供,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庭不仅适用庭前会议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还在庭审中启动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由此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改革试点的全国首例观摩庭。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广州中院了解到,2013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广州中院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制度,先后有112件案件召开庭前会议,115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590件案件有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今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三项规程”试点法院后,广州中院将“三项规程”作为关键抓手,推进以司法证明、控辩对抗、依法裁判为核心内容的庭审实质化,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累了第一手的经验做法。

落实庭前会议庭审集中高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去年11月15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谭某租住的出租屋内查获其所持有的毒品共2769.17克。

该案审判长、广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伦铭健介绍说,因谭某的辩护人在庭前提出,被告人有罪供述是在刑讯逼供情况下作出的,并提交了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等申请,合议庭先后两次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

第一次庭前会议后,检察机关根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非法取证线索,调查了14名相关证人,没有发现刑讯逼供的非法取证行为,并在第二次庭前会议中出示了相关证据。

记者了解到,通过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该案审理的程序性事项、明确无争议的证据以及双方争议焦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出庭作证人员名单,展示了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据目录。不过,双方对非法证据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

广州中院院长王勇认为,利用庭前会议进行证据开示,可以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回避、管辖异议,梳理争议焦点,精简法庭调查程序,保障辩论时间。庭前会议制度让控辩双方充分了解对方立场,实现控辩实质平衡;让法官明确审理重点,提高庭审驾驭指挥能力。

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程序问题,有效提高了庭审的效率。广州中院今年5月开庭审理的李某故意杀人案,通过庭前会议解决了案件定性、定罪证据分歧,明确开庭时重点审查被告人量刑情节,从而使实际庭审仅用1小时。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严剑飞介绍说,试点中,广州中院首先明确庭前会议报告格式、基本内容,确定试点案件全部制作庭前会议报告并在法庭调查前宣读,宣告程序性事项处理结果及案件争议焦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据简化质证。为了便于归纳争议焦点,明确审理重点,该院明确庭前会议证据展示规则,原则上仅出示证据目录,对于争议证据则进行证据开示。

“试点以来,通过充分保障被告人庭前会议参与权,庭前会议可操作性明显增强,法官认为庭前会议‘形式大于实质’的认识逐步转变,适用比例逐步提高。”严剑飞举例说,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网络制售假发票案件时,通过召开庭前会议,促使5名被告人从否认犯罪转变为主动认罪。

排非规则促控辩对抗实质化

“在庭前会议中,对于是否刑讯逼供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在对此进行调查。”宣读完庭前会议报告后,审判长伦铭健宣布启动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

庭审中,被告人谭某坚持称自己被殴打过。其辩护人辩称,体检表记录被告人后枕部麻木的症状与其反映被殴打的情况相印证;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两天没有休息,候问室没有床,存在疲劳审讯。

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理由及线索,公诉人在庭上指出,检察机关通过查证办案民警的调查笔录和讯问录像,证实没有人殴打被告人;被告人提供的证人也证实没有看见其被殴打;看守所的体检记录表明被告人体检情况正常。

为了证实该案证据收集是否合法,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的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材料展开质证。

王勇对记者说:“试点中,我们致力于推动改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环境,努力解决启动难、证明难、认定难、排除难问题,促进控辩对抗实质化,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审判实践中,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对非法证据排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广州中院积极探索非法方法和不文明执法、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的区分标准,规范非法证据认定。此外,督促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时附被告人入所体检报告,以便非法证据审查与认定;重点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程序,落实主动告知机制,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上增加询问被告人是否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栏。

严剑飞说,广州中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和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机制,就证据标准化制定工作达成共识,提高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可操作性。2013年以来,通过严格证据审查,全市法院先后排除非法证据33份,补强证据3368份。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中院强化侦查、公诉机关对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主体责任,明确侦查机关对全案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对同一事项补充侦查以一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时限为一个月。时限届满后,公诉机关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补充侦查未果。

规范调查让事实查明在法庭

庭审中,审判长分别传召侦查人员、看守所体检医生和同期被羁押人员等证人出庭作证,就谭某是否遭遇刑讯逼供向证人逐一发问求证。

合议庭通过综合分析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认定取证程序合法,被告人谭某有罪供述可以作为证据。庭审随即进入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庭前会议确定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经过休庭合议,合议庭当庭宣判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谭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记者了解到,广州中院试点法庭调查规程中,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规范开庭讯问、发问、举证、质证、认证等程序,推动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规范出庭作证申请审查标准,确定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的5种情形和作证程序;改变以往的举证、质证方式,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关键物证原物直接在法庭上出示,有效推进了司法证明实质化。

近日,天河区法院审理一宗贩卖毒品案时首次启用多媒体证人室,借助错位技术,遮挡证人的身体和样貌特征,通过视频信号将证人出庭情况连接到法庭,接受审判长发问和控辩双方的提问。法庭据此查明,该案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的称量过程存在瑕疵,支持被告人对瑕疵证据中存疑部分的主张。

严剑飞介绍说,目前,广州法院普遍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民警出庭作证机制。通过出庭作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侦查人员规范取证的意识。越秀、海珠、天河等基层法院均设立独立证人室,实现证人隐蔽作证,为出庭作证人员提供物理隔离、个人信息保护、人身安全保护等措施,消除作证人员顾虑。统计显示,今年6月试点以来,越秀区法院证人出庭案件49件85人,同比翻了近5番。

王勇说,通过探索“三项规程”,实现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依法裁判实质化,符合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有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成为广州法院刑事审判的必备要求。2014年至2016年,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全市法院依法对2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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