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建群谁负责为网络安全厚植“诚信底座”

2017-09-19 10:04:29 来源:本网专稿 

□ 岁正阳

日前,国家网信办连发两个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针对互联网群组和公众账号乱象,提出微信群、微博群等“谁建群谁负责”;公众账号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

当前,很多智能手机用户常常会订阅各类微信公众号,还主动或被动进入各类微信群、QQ群、微博群、支付宝群聊等。这些互联网群组、公众号方便了公众工作生活,密切了精神文化交流。然而,国家网信办调查发现,这些以“圈内熟人”为主的传播方式,也存在种种虚假信息的乱象。

有公众号、群组营销人员表示,当前关注养生的人比较多,因此制作并发布各种虚假养生信息,骗取用户关注,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做法并不少见。此外,有的公众号、群组里传播道听途说、恶意编造的不实信息,有的披着“互联网新经济”外衣搞网络传销等。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公众号、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亟待依法规范。新出台的这两个规定,总体思路均是要求网络平台创建者、群组发起者、管理者等,在行使权力的同时,要担当公号及群组运营安全防护、信息审核管理等责任。

“当前公众号、群组传播的内容具有随意性强,约束审核偏弱等特点。而且公众号、群组传播的信息是基于强关系链的私密交互传播,碍于‘熟人’关系,往往让人更容易相信。唯有管好,才能让绝大多数网民用好,确保绝大多数网民合法正当的权益不受侵害。”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侯锷认为,两个规定的适时出台,为新媒体参与的社会化传播和网民依法文明有序参与圈层化信息交流,加装了一道信息净化“滤膜”和安全防护“纱窗”。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认为,在平台和用户都有可能传播法律明令禁止的信息内容的情况下,作为对信息内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国家机关依法对群组服务进行监管,在情理和法理之内。在无法确保每个群主和群内成员都会守法的情况下,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对违规信息发布行为进行惩戒,就是确保平台能够顺利运行,确保平台信息安全的前提条件之一。

《山西日报》发表的评论称,网络文化本身是由多元主体共同创造的,培育网络主流文化也应注重多元参与,使政府、企业、网民等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大家都要积极传递正能量,网民在网络社会里,也得遵章守法,这样才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南方日报》同样认为,这将有利于遏制网络谣言的肆意蔓延,从源头控制侮辱、诽谤、散布恐怖言论等信息的持续发酵,进一步影响网民之间开展依法诚信的友好交流。同时,还需要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健全完善舆论监督、社会评议、投诉举报等手段,不断推进行业自律规范,共同构建良好网络生态。

站在全球发展平台,“互联网+”正在改写时代走向。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上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只有发动全社会参与维护网络安全,才能织密织牢网络安全这张网,为网络安全厚植“诚信底座”,方能共同营造诚信健康、和谐有序的虚拟网络社会。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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