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2017-09-18 15:55:06 来源:东南网 

原标题:福建省纪委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前些日子,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纪委干部到先锋村入户访查时,先锋村村民刘大爷就村委会新大楼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镇纪委深入调查后,发现一名村支部副书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对其予以党纪立案处理。

“以往,反映问题得去上访,有时候还不一定能解决。现在纪委干部经常下来了解情况,我们有话在自己家里就可以说了。”有话有地方说,有问题在家就能反映,这让刘大爷感到暖心。像刘大爷一样,在全省各地,许多基层群众感受到了这种变化。

从“群众上访”到“干部下访”,这种变化源于今年初以来省纪委在全省推行的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应运而生的“3个100%”

去年底,省纪委领导在基层调研时发现,有的乡镇纪委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个别还存在“三转”不到位的情况,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

如果乡镇纪委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怎么能够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在扎实调研中,基层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得到细致梳理。

一方面,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另一方面,基层一线监督执纪任务却十分繁重。据统计,2016年省纪委收到的检控类信访举报件中,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的信件比例约占七成。这些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大多数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

经过深入思考和统筹谋划,今年3月,省纪委从人员配备、业务能力和工作目标三个层面,提出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3个100%”目标:乡镇100%配齐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纪检干部100%接受业务培训,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年内100%有自办案件。

为了保证工作落到实处,今年5月至6月,福建省纪委派出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省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各地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共抽查19个县(市、区)、38个乡镇,覆盖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半年来的实践证明,‘3个100%’这个目标是切实可行的。目前,我省前两个指标已全面完成,大部分乡镇已具有自办案件的能力,年底前可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形成监督合力

在乡镇基层组织建设中,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干部准入关。“我们督促指导各地认真执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注重选配政治坚定、能力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同时,注意调整不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努力提高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省纪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

8月25日,在沙县富口镇,记者走进位于镇政府办公大楼一层的纪委办公室,只见房间整洁明亮、摆放有序,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各种案卷、文件档案存放规范有序。办公室隔壁,还专设了一间谈话室。

据三明市纪委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以来,结合落实“3个100%”要求,该市对乡镇纪委干部提名、干部考核、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台账清单等方面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我们把乡镇纪委工作经费予以单独核定,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乡镇纪委有效履职”。

为推动乡镇纪检组织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全省各地采取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业务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乡镇纪检干部工作分工和履职行为。同时,强化压力传导,要求乡镇纪委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实效。

在“一线监督”中发挥作用

“大伯,您知道是哪位干部挂钩您吗?您领到多少补助款?怎么发的?”8月29日,安溪县虎邱镇纪委书记王志勇带领纪委干部入户访查,在贫困户王金良家中详细了解情况。

5月份以来,省纪委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不严不实等新问题、新倾向,启动“一线监督”,部署开展入户访查工作。乡镇纪委干部配备到位和参加培训后,成为“一线监督”的主力军。

永安市槐南镇纪委干部在大垅村入户访查时,打算走访年逾百岁的老人罗某,却发现这位老人前些年已去世,但他的高龄津贴和慰问款却仍被领取。循着这条线索,镇纪委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对近五年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发现违规领取补贴资金99人次,多发补贴款62141元,镇纪委对镇老龄委、镇民政办、镇残联等3名相关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

在推进乡镇组织建设的同时,各县(市、区)纪委积极创新监督执纪工作机制,通过分片协作、联合办案、交叉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

全省各地还积极探索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一线延伸。

晋江市民营经济发达,农村、社居“三资”多,监督任务繁重。今年初以来,晋江市以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共设立390个村级纪检工作室、3个村级纪委,配备942名村级纪检员,实现了村级纪检组织全覆盖。

“就监督执纪而言,自办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指标,更重要的是考验乡镇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现“3个100%”目标的同时,各乡镇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筑牢第一道防线。

经过半年的努力,全省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前哨”和“探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批“微腐败”问题得到及时查处。今年1至8月,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38件,处理277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78人,组织处理1119人,移送司法机关309人。(福建日报记者林蔚通讯员陈金来)

[责任编辑:张海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