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明确方向分类指导

2017-08-23 13:43:12 来源:本网专稿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出台指导意见,提出对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实施差异化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合理把握境外投资方向和重点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付朝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作为优化境外投资发展方向、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文件,《指导意见》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明确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保障措施亮点有哪些?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划清“红线”明确“禁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而言,一些企业未能准确把握国家“走出去”战略导向,开展境外投资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后续经营困难,造成较大损失;一些企业将境外投资重点放在房地产等非实体经济领域,不仅未能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反而导致资金跨境流出大幅增加,冲击我国金融安全;一些企业忽视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和要求,引发矛盾和纠纷,既造成经济损失,也损害我国对外形象。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明确了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指导意见》在基础设施、产能和装备、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能源资源、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提出6类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活动,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宏观调控政策等方面统筹考虑,明确了5类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活动,还提出禁止企业参与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5类境外投资活动。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解读了划分这三类境外投资活动的考虑。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不少发达国家推动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能源资源价格总体步入合理区间,一批拥有先进技术的国外企业期待深化对华合作。”这位负责人说,《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开展6类境外投资,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主动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经济全球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境外投资出现了非理性倾向,部分企业频频出手、大额收购,引起了市场和舆论的广泛关注。”这位负责人坦言,《指导意见》将此类境外投资纳入限制类,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实行核准管理,就是为了强化政府的政策引导,提示企业审慎参与。此外,《指导意见》对使用落后生产设备以及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做出了明确限制,表明了中国政府倡导国内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实现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坚定立场和良好意愿。

这位负责人表示,明确5类禁止开展的境外活动,旨在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划清“红线”、明确“禁区”,更好地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安全。

推进《境外投资条例》立法

在保障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实施分类指导、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4方面措施,为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提供了政策支持。

关于保障措施的亮点,这位负责人指出,实施分类指导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对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实施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按照积极鼓励、适度限制、严格禁止的原则,引导企业合理把握境外投资方向和重点。

完善管理机制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将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防范虚假投资行为,同时提出了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黑名单制度、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资本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优化境外投资管理政策框架,科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制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加强与合作国开展机制化合作、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等政策举措,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境外投资活动,优化企业境外投资外部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强化安全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对赴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投资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开展境外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等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提升境外投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从加强宣介引导、出台配套措施、抓好督促落实3个方面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境外投资条例》立法工作,为《指导意见》的落实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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