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2017-08-18 12:39:03 来源:本网专稿 

重点支持六类项目

中国改革报讯记者徐赟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产城融合型、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多功能拓展型、新技术渗透型、多业态复合型6类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指引》明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需满足两个条件:企业资产规模不低于3亿元或者年度涉农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拟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鼓励通过保底收购价+二次分配、农民参股持股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申请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考虑到农业项目投资较大、回收期长的特点,《指引》支持发债企业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长期限企业债券或可续期债券。同时,可根据资金回流的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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