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整为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17-08-11 10:42:56 来源:本网专稿 

上海市结合地方实际,按照“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药品零差率销售联动、综合配套政策同步实施”三大原则积极推进改革,目前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在此过程中,上海市注重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药品加成率分步取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也分步进行,控制好每次调整的幅度,小步稳走,积小胜为大胜。同时,注重满足基本需求和体现技术价值并重,既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还注重鼓励需扶持学科的发展。

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以来,上海市采用分步到位的方法,取消药品加成,调整了近1400项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将药品加价率由15%降至10%,提高护理费、诊查费、康复治疗费、精神卫生、儿科、床位费、中医针灸费等88项价格;2016年,再次将药品加价率由10%降至5%,提高三、四级手术和临床诊疗类、病理类、综合类、中医类等572项价格;2017年,将药品加价率由5%降至0,取消全部药品加成,提高手术类、临床诊疗类、中医类、核素和放射治疗类、康复类等737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

改进医疗服务定价方法。一方面,通过综合分析上海价格水平与国际同等条件国家、国内大中型城市的价格关系,以及医疗服务项目内部之间的价格结构,形成目标价格体系。目前已经完成全部项目的比价工作,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成本核算,从医院总成本、科室成本分析,逐步细化到项目成本分析,初步形成标准成本体系。目前已经完成瑞金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全部项目成本的测算工作。

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实施过渡性财政支持政策,对部分受影响较大的医院进行补贴,其中,市级医院和部属医院已经得到3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区级医院由区级财政保障到位,部队医院的补贴政策正在落实;实行医保政策同步调整,调价项目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随着价格上调提高医保支付水平,特别将社会较为敏感的普通门诊诊查费上调的8元全部由医保基金支付;改进药品采购供应模式,开展药品带量采购、GPO集团采购试点,优化药品供应链,压缩流通环节的虚高水分;强化医药费用控制,严控医院2017年医疗费用增长率不超过10%,逐步降低药品、卫生材料收入占比。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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