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价格垄断 两家原料药企被罚44万多元

2017-08-02 18:05:43 来源:本网专稿 

日前,国家发改委对新赛科公司和汉德威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并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案,依法分别处以28.95万元和15.44万元罚款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付朝欢

□ 实习记者 赵 薇

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对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天津汉德威药业有限公司处以总计44.39万元的罚款。处罚原因是两家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异烟肼原料药,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向下游企业销售异烟肼原料药。

这是继盐酸异丙嗪、别嘌醇、艾司唑仑原料药垄断案之后,国家发改委查处的又一起涉及小品种原料药的价格垄断案件。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局长张汉东告诉记者,自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持续关注原料药市场状况,对价格垄断案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约1657万元,并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原料药价格垄断案件依法处罚250余万元。

垄断涨价无依据

异烟肼是治疗肺结核的常用低价药。据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反垄断二处王洋林介绍,在异烟肼制剂的处方中,异烟肼原料药的配方成分需经严格测试,既不能用其他药物替代,又不能改变含量。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今年7月,全国获得异烟肼原料药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共有9家,其中实际开展生产的有3家,即新赛科公司、汉德威公司及酒泉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

事实上,在大得利公司投产之前的2013年和2014年,全国仅有新赛科和汉德威两家公司生产并销售异烟肼原料药,销量合计占市场的100%。2015年,大得利公司投产之初,异烟肼原料药的产量和销量都非常有限,新赛科公司和汉德威公司销量合计占比90.75%。2016年,大得利公司异烟肼原料药的产量和销量虽有所提升,新赛科和汉德威两家公司的销量占比也还是达到了77.14%。

超高的市场份额让新赛科公司和汉德威公司在定价方面有了绝对的“支配地位”。据记者了解,2013年~2016年,两家公司销售异烟肼原料药的价格一路攀升。今年以来,新赛科公司销售异烟肼原料药的平均价格达到2016年的3.52倍、2013年的5.12倍。而在2015年,汉德威公司销售的个别批次异烟肼原料药价格更是一度飚至上一年度最高价的19倍。

“对于销售价格的大幅上涨,新赛科公司和汉德威公司并不能给出充分依据,证明是由生产成本上涨、市场供需变化导致的。在生产成本和下游制剂企业需求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两家公司的价格上涨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幅度。”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反垄断二处处长徐新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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